現在股票市場已經全面實行股票注冊制了,股票注冊制下,投資者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到上市公司的各項信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也會需要更加完整。注冊制股票下,對于交易規則也是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那么具體的交易規則有哪些?一起來了解一下。
注冊制股票交易規則
一、新股申購:
將主板網上投資者新股申購單位由1000股調整為500股。
二、上市交易漲跌幅:
主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第6日起主板股票漲跌幅為10%,科創板、創業板股票漲跌幅為20%。
三、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方面: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臨時停牌10分鐘。
四、有效申報價格:
【1】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前收盤價格的50%≤交易申報價格≤前收盤價格的900%;深市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以內;
【2】連續競價階段: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和買入基準價格以上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高值;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8%和賣出基準價格以下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低值;
五、滬市主板增加2種市價申報:
在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申報、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余轉限價申報的基礎上,增加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深市無變化)。
六、融資融券:
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之前是需要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七、滬市主板市價申報:
允許市價申報用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深市無變化,主板及創業板市價申報均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階段)。引入市價申報保護限階,即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須輸入可以接受的最高買入價格或最低賣出價格(深市無此規定)。
在注冊制下,最大的變化還是在于漲跌幅的限制以及掛單價格限制,對于其他的交易規則還是和之前差不多的,沒有太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