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貸款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后,本身由于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于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后,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于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銀行過橋貸款的用途有哪些?
從一般意義上講,過橋貸款是一種短期貸款,其是一種過渡性的貸款。過橋貸款是使購買時機直接資本化的一種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過橋貸款的最大優點。過橋貸款的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一年,利率相對較高,以一些抵押品諸如房地產或存貨來作抵押。因此,過橋貸款也稱為“過橋融資”、“過渡期融資”、“缺口融資”或“回轉貸款”。過橋貸款為并購交易雙方“搭橋鋪路”而提供的款項,可以理解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借方提供的一項臨時或短期借款。它的形式可以是定期貸款,也可以是循環信用證,只是在時限方面更短暫些。所以它只能是一種短期融資,在并購交易中起著“橋梁”的作用。“橋式貸款”的利率比一般的貸款利率要高2%~5%。在市場情況變化異常時,交易必須加速運轉,收購市場取費較高,迫使買方快速獲得資金以結束交易,從而相繼采用“橋式貸款”。隨后通過銷售債券與權益票據來償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