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支票的填寫日期應為出票日,而支票等經濟票據均有10天的有效期,很多時候由于企業之間的各種原因會出現10天的有效期不足以使用的情況,很多時候票據將會發生時間過期后無法使用的情況。因此,為解決這種尷尬的局面,一些人在開具支票的時候使用延期支票的方式。這樣不僅能夠讓持票人有更多的時間去兌現,更重要的是解決公司的財務問題。因為很多公司可能在該時間段內賬戶里沒有足夠的存款來支付,但在過幾天之后能確定會有一筆匯款轉入,因此按照匯款轉入的時間來開具一張延期支票,在匯款轉入后即可有足夠的存款支付。
延期支票有風險嗎?
一般來說,延期支票實際是不合法的,延期支票也就是遠期支票,遠期支票一般是在月底,財政人員為了不影響與銀行的對帳,一般日期也是開成下個月月初的日子,不太可能再遠期了,如是初次打交道的兩邊,也有一方壓一張徹底空白、只蓋財政印鑒的支票在對方那里的做法。這么做危險是必定有的,所以一定要小心。那就是一旦開出遠期支票或空白支票,那對方什么時候拿這張支票進帳就由不得你了,你必定要在支票帳戶上保存滿足的余額以防“頂票”。另外支票為見票即付的信用工具,但若超過一定期限,銀行依照有關規定可拒絕付款。但是發票上的債權則不因時效屆滿而消滅,執票人對發票人或承兌人在其所得利益限度內,有請求償還其權益的權利。在票據法上,票據權利的行使(如追索權),法律規定有嚴格的程序,而權利行使的時間,卻又比較短促。如果沒有及時行使或保全票據上的權利,那么執票人就可因程序的欠缺或時效的屆滿而喪失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