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不同:
1、事業收入:事業收入主要是指中央、地方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國家預算資金;
2、經營收入:經營收入主要是指相應經營生產者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獲得的經濟收入。當然,也有廣義和狹義。狹義主要是指生產經營者根據商品經濟的要求安排企業的各種微觀經濟活動而獲得的勞動收入。廣義上是指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全部收入。
二、核算方式不同:
1、職業收入:主要是會計在期末將職業收入科目的余額全部轉移到職業余額科目。借記事業收入科目,再借記事業余額科目;
2、經營收入:期末將本科目的全部余額轉入經營結余科目,本科目是沒有任何余額的。
1、財政補貼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應當計入其他收入或者事業單位收入;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以及輔助活動所獲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務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
3、上級補貼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獲得的非財政補貼收入;
4、附屬單位繳納的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繳納的收入;
5、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經營活動以及輔助活動以外開展非獨立會計經營活動的收入;
6、其他收入包括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現金或存貨捐贈收入、現金利潤收入、存貨利潤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款和預付款、無法償還的應付款和預付款。
事業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營業收入上繳國家預算的資金。如工業交易部勘察設計機構取得的勘察設計收入、試驗研究檢驗收入、農林部水利機構取得的水利灌溉收入、技術轉讓取得的收入等各類技術服務。事業收入不同于許可證管理取得的費用收入,主要由事業單位開展各種技術服務形成。本文主要寫的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區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