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管理費用——住宅公積金(單位的部分),貸:應付職工薪資——住宅公積金(單位的部分);
2、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資——薪水(應發數),貸:其他應收款——住宅公積金(個人的部分),銀行儲蓄(實發數);
3、交納公積金的會計分錄:借:應付職工薪資——住宅公積金(單位的部分),其他應收款——住宅公積金(個人的部分),貸:銀行儲蓄。
住宅公積金,就是指國家機關單位和工作單位、國有制企業、城區團體企業、外資投資企業、城區私營企業以及別的城區企業和工作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組織以及在職人員職工,對等存繳的長期性住宅存款。住宅公積金中由企業和工作單位交納的部分,不屬于職工薪酬,歸屬于企業成本特性的支出。本文主要寫的是計提公積金的會計分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