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交強險是指什么保險?
機動車交強險是指被保險的機動車出現交通事故進而導致受害人傷亡、財產損失,那么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之內給予賠償的一種強制性責任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二、交強險的理賠額度怎么確定?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人民幣
三、交強險的保險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
(二)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三)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買交強險的法律責任是怎么規定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如果簡單來理解交強險的話,交強險實際上就是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用該保險理賠受害人,但是交強險跟商業險的區別在于,商業險是自愿購買的,交強險是法律強行規定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