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貨幣上采用少數民族文字由來已久,如西夏、元、清諸代的錢幣上,分別鑄有西夏文、八思巴文和滿文。新中國的人民幣上除了采用漢字為主要文字外,也曾先后采用過蒙、維、藏、壯四種少數民族文字。
這些少數民族文字均由該少數民族書法高手書寫,并經內蒙古、新疆、**、廣西自治區人民***主要領導人簽批,國家民委校審,最后由國務院批準采用。由于少數民族文字的書寫習慣不同,所以人民幣上的藏文、維文、壯文為自左至右橫排,蒙文卻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直排。
在1948年12月1日開始發行的靠前套人民幣,1951年5月17日發行的5000元蒙古包券和10000元牧馬券兩張票券背面花符上,分別印有蒙文中國人民銀行行名和面值,這是首次在人民幣上采用少數民族;1951年10月1日發行的500元瞻德城券、1000元牧馬券、5000元牧羊券、10000元駱駝隊券四張票券背面花符上都印有維文中國人民銀行行名和面值。
這些票券上的少數民族文字印制位置固定一致,規格對稱統一。在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的第二套人民幣票券的背面花符中間,全部印有蒙、維、藏三種少數民族文字的中國人民銀行行名和面值,各票券設計、印制格局完全一致,其位置均在票券背面大花符中央淺淡的底紋部位,
三種少數民族文字與漢字行名、面值有機布局,上下左右錯落有序,對稱和諧,上為漢文,下為蒙文,左為維文,右為藏文,藝術效果極佳。在第三套人民幣中,1962年4月20日公布發行的1960年版棗紅色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1角券,票券左側花符正中首次出現四種少數民族文字,由上至下分六行排列,依次為蒙、藏、維、壯文,其中藏文、維文各占兩行位置,內容也是中國人民銀行行名和面值,鑲嵌在由兩個正方形重疊組合的八角圖形內,猶如懸掛的紅燈籠,很具有民族特點和風格。
正是從這張票券起,
人民幣紙幣上采用蒙、藏、維、壯四種少數民族文字相對固定下來。這不是簡單的一種票面設計、印制工藝的改進和完善,而是反映了中華各族之間傳統的、空前的大團結,表現了文明進步、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字文化,也體現了黨對少數民族人民的關懷。另外兩種1962年版1角券及2角、5角券,其中少數民族文字排列與上述棗紅色1角券相同,但其位置均改在票券背面右側國徽圖案之下,在底紋襯托下與國徽交相映襯,文字效果格外醒目突出。而1元、2元、5元、10元四種主幣,其四種少數民族文字均設計在票券正面左上角花團部位,與花團明暗相襯,具有極佳的藝術效果。
在第四套人民幣中,四種少數民族文字的排列又有新的變化,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1、2、5、角券和1、2、5、10元券均印在票券背面,由左至右橫向按蒙、藏、維、壯文字順序一線排列,其中1、2、5、角券的四種文字設在整幅圖案之下,與全部圖案等長,成為整個構圖的有機組成部分;而1、2、5、10元券的四種少數民族文字則移到圖案下邊深色邊框之內,有隱含效果。二是50、100元券的四種少數民族文字豎向四行排列,印在票券背面右下角花團部位,與花團互為襯托,藝術效果突出。
第五套人民幣上的四種少數民族文字設計更趨合理,它與漢語拼音行名平行,位于票券背面右上角,并且右側豎印面值,這對少數民族人民識別辯認極為方便,同時也增強了美感。
人民幣上的四種少數民族文字均為這些少數民族的通行標準文字。蒙古文是蒙古族使用的文字,最早是元世祖忽必烈聘請**喇嘛八思巴用藏文字母制定的,公元14世紀初,又以回鶻文字母為基礎重新制定,迄今已有700多年的歷史,現行蒙文由29個字母組成。藏文據藏族史記載,為7世紀圖彌三世菩扎參照梵文字體創造的,是今天藏族人民所通用的文字。
***爾族歷史上曾使用過突厥文、回鶻文等,后改為以***字母為基礎,1959年,我國***爾族設計了以拉丁字母基礎的新文字方案,1964年經國務院批準推行,因此,第三至第五套人民幣上的維文與靠前套人民幣不同。
壯文最早是南宋時由壯族祖先利用漢字的形、聲、義及上下邊旁構成的方塊字,1955年改為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拼音字母,1957年由國務院批準推行。所以,第三套人民幣開始采用的壯文為新中國成立后創制的新文字。人民幣上采用少數民族文字,既體現了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之間的大團結,又反映了我國少數民族文字的發展演變過程,可以說,這也是人民幣的主要特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