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駁回如何處理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駁回的,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
《專利法》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
二、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視為撤回的情形是哪些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視為撤回的情形:
1.沒有按期繳納專利申請費和印刷費。
2.沒有按期答復審查員的補正通知書。
3.有按期(自申請日起3年內)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和繳納實質審查費。
《專利法》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如何進行
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進行的方式: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或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自行決定,對其發明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實質內容予以核實。若符合法定審查標準的,應當予以授權,并發給專利證書。
《專利法》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的駁回如何處理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網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