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就是男女雙方自愿到當地民政局**結婚登記手續,并成為合法夫妻的相關手續的行為,在**相關手續時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下面是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與結婚有關的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一、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1、雙方親自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申請。
2、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所需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3張大 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戶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戶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屬于集體戶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戶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當事人未落戶的,可憑戶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
三、結婚**流程
1、初審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
(1)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