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綜合單價合同是指雙方約定綜合單價所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再調整綜合單價。合同中應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以上就是固定綜合單價合同是什么意思相關內容。
1、不同風險:固定單價合同是承包商承擔價格風險,發包人承擔數量風險。固定綜合單價是一定范圍內的風險成本;
2、不同構成:固定單價是完成合同清單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機械成本、腳手架拆除成本、工資津貼等施工措施和合同中包含的其他直接成本。固定綜合單價只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
3、成本不同:固定單價對乙方有利,但如果總價固定,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員會少一些,省心,有利于成本控制,合同中約定了固定綜合單價。
1、工程造價容易結算:由于總價是固定的,只要發包人不改變合同的施工內容,合同約定的價格就是承包人雙方的最終結算價格。對發包方而言,可節約大量的計量、核價工作,從而集中精力做好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數量和價格的風險主要由承包商承擔:一旦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就要承擔價格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投標詢價失誤、價格上漲風險均由承包商承擔,發包商不予賠償。此外,承包商還應承擔工程量風險。發包人只提供施工圖紙和說明。承包商在報價時應自行計算工程量,然后根據申報的綜合單價得到合同總價。發包人對工程量的計算錯誤不負責,承包人應承擔工程量泄漏和錯誤計算的風險;
3、承包商索賠的機會很少:發包人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合同價格只能通過發包人變更設計、增減工程量來調整,所以承包商索賠的機會大大減少;
4、合同總價一次包死,總價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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