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對于企業的“利潤表”,需要單獨列出營業外收入。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資金應當及時入賬,不得留作小家當或者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費用。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以根據賬戶下的各種收入設置詳細賬戶。以上就是營業外收入借方增加還是減少相關內容。
1、企業合并損益:合并對價小于可識別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2、盤盈利得:指企業對于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盈的資產、報經審批后計到營業外收入金額。其中固定資產盤盈。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后的凈值。現行的新準則中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
3、因債權人原因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主要是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者撤銷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
4、***補助:指企業從***無償取得貨幣型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形成的利得;
5、教育費用附加返還: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教育部門在繳納教育費用附加后,將經費補貼返還給企業所辦學校;
6、罰款收入: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法規,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款利息。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通俗一點講就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營業務以及附屬的其他業務之外的所有收入視為營業外收入。一般采用貸方多欄式明細賬格式進行分類核算。本文主要寫的營業外收入借方增加還是減少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