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
養老保險是指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后,從***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是: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及其他城鎮企業和職工、臨時工作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臨時用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下面,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相關的養老保險知識。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
經過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驗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是證明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較早合法憑證。主要作用:
(1)參保人員身份證明;
(2)參保人員1996年元月1日以前繳費基數記載及確認情況;
(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的憑證;
(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重要依據。
江蘇省《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這是實行企業職工養老社會保險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重要措施。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為記載企業和職工個人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費專用。職工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符合退休條件時,換領退休證,并根據《手冊》記載的企業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和年限,計發基本養老金。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使用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我省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類所有制企業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含農民合同制職工)、城鎮戶口的臨時工和個體勞動者。
企業招收錄用職工的同時,到社會保險機構**職工養老保險手續,并領取和發放《手冊》。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記載
1、《手冊》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準(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其中最后一位識別碼待定,暫不填寫。
2、《手冊》編號”由核發的社會保險機構按6位順序碼編號。
3、《手冊》核發時間”為社會保險機構核發《手冊》的時間。
4、《手冊》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國家和省規定可以計算工齡的超始時間;各地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為企業和職工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5、《手冊》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職工所在單位。
6、《手冊》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后工作單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