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知名歌手陳羽凡被責令接收社區戒毒三年的處罰,如果他在三年內還復吸,他就會被強制戒毒。那么,我們怎么判讀一個人到底有沒有吸毒,如何從表面進行判斷呢?吸毒怎么買保險,還可以買嗎?
今日(12月4日),記者獲悉,歌手陳羽凡被石景山分局責令接受社區戒毒三年。據知情人透露,這意味著三年內,若陳羽凡不定期去社區進行尿檢和談話,或者在三年內復吸,將被執行強制戒毒。
今日,新京報記者獨特的獲悉的“社區戒毒決定書”顯示,查明陳濤(陳羽凡)于2018年11月24日零時許,在其家中以“燙吸”的方式吸食****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決定責令違法行為人接受社區戒毒三年,從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一般吸毒者有六大跡象,如下:
1.黑白顛倒、行動詭秘。
吸毒者為遮掩自己的行為,常常在半夜吸毒,白天睡覺,以至于他們的生理鐘和生物鐘完全顛倒。
2.心神不定、坐立不安。
吸毒者不能兩三個小時地持久干一件事,在公眾場合如開會等,他們會坐立不安,神魂顛倒地尋找吸毒場所。
3.老是找廁所、上廁所。
對吸毒者來說,無論在哪兒,毒癮上來時,便想著躲進廁所,認為那里可以遮人耳目。
4.不再喝酒。
吸毒的人一般不再喝酒,因為喝酒會加速血液循環,使心跳加快。吸毒者喝酒時會感到難受,嚴重的會導致死亡。
5.沒有食欲,老是喝水、吃水果。
吸毒敗壞食欲,吸毒者大都不想吃飯,連山珍海味都變得淡而無味,在短時間內身體消瘦、臉色發青、兩眼無神。吸完毒之后口很干,需要喝水、吃水果。
6.夫妻關系、人際關系淡漠。
吸毒破壞了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完全依靠*****神經興奮。吸毒者沒有什么社交圈,交往的人往往都與**有關。
吸毒害人害己,既毀了自己的身體、精神,又會給自己家人、朋友帶來精神上的傷害。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不滿二百克、***或者*****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
(二)向他人提供**的;
(三)吸食、注射**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品、***的。
2、第七十六條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的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3、因此,對于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于屢教不改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幾乎所有的保險都對吸毒人員有限制條件,幾乎不能買。
兩個問題,首先,如果你有吸毒史,而如實告知了保險公司的話,它讓你買就是可以買的。
第二,絕大部分保險的免責條款都對吸毒人員做出規定,但如果像意外險,發生的意外事故和吸毒本身毫無關系的話,還是有可能會賠的。
因為被保險人吸毒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反應及癥狀而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是不予理賠的.
牽扯到吸毒史,就算現場查不出來,以后出險了查看醫院檢查報告,只要有這一項,那么就不會賠,所以你要是真吸毒過,投保一定要如實告知。能保,保險公司會保,不能保,就不保。記住,騙保不賠,保費不退。保險公司有專門的調查人員,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總結:吸毒的人買保險,一定要如實告知,能買就買,不能通過就算了,否則屬于騙保,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