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今日頭條”因為發布違法醫療廣告而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處罰300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今日頭條”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發布醫療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具體行政處罰內容為:
1、對當事人發布“同仁堂葛根山藥膠囊”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0000元;
2、對當事人發布“同仁堂安欣膠囊”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0000元;
3、對當事人發布“芪冬養血膠囊”非處方藥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0000元。
據悉,這不是今日頭條靠前次受罰,根據系統顯示,2018年3月30日,字節跳動也因為廣告違規問題,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罰款7079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