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都是子承父業,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祖祖輩輩流傳的習慣。如今有女子將遺產留給狗,還到公證處咨詢如何將財產留給自己養的兩只狗。公證人員表示很為難,因為國內沒有該遺產公證案例,且將女子將遺產留給狗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公證處工作人員表示,在我國法律中,遺產的繼承人是“人”,狗不是“人”,所以是不能繼承該女子的遺產的。根據不同民族資產的傳遞習慣,有些西方國家的植物、動物可以通過其他機構接受遺產,但在中國不行。同時,這是一個民事行為,法無禁止即可為。
據了解,國外有將遺產轉贈給寵物的案例,之前國外時尚界老佛爺就是如此。但國內沒有相關法律依據,該女子想要將遺產留給狗要怎么做呢?
公證人員說,在我們國家的《繼承法》里,繼承人是以人為主體的,狗作為動物,無法作為繼承的主體。盡管他很理解趙女士的想法,從理論上看,趙女士可以通過具有法人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一個財產的贈與管理和使用,來完成意愿。但現實中,不一定有人愿意這樣做。
所以說,想要將遺產留給狗,還不如找個值得托付的人代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