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存款又叫協議存款,是對公客戶與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雙方商定對公客戶保留一定金額的存款以應付日常結算,此部分按普通活期利率計付利息,超過定額金額的那部分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協定存款不適合個人投資者。
協議存款的資金通常是一些特殊資金,如社保資金、保險資金、養老保險基金等,協議存款辦理的存款期限長且金額較大。利率、期限、結息付息方式、違約處罰標準等由雙方商定。
如建行的協議存款要求存款金額至少達到3000萬元,存款期限5年以上(不含5年),其他存款要素可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利率不受人民銀行掛牌存款利率水平的限制,只需由商業銀行向人民銀行定期備案,具體辦理情況請聯系對公賬戶開戶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