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社保中養老保險的一種,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并實施,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由***組織引導,建立以個人繳費、***補貼和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以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凡年滿16周歲及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有100元到幾千元不等,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確定繳費檔次,按年一次性繳納,跨年度未繳的,可以補繳。
退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各地市不同,具體以當地為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積累額除以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