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和并購的區別是什么,怎么區分收購和并購
2023-12-19 04: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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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購:并購是指目標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的各種產權交易形式的總稱,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簡稱。兼并一般指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組成一個新的企業。原來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由新的公司承擔。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設,兼并通常有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2)收購是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資產、股票等,從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為。按照收購的標的,可以進一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3)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4)兼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只有兼并方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兼并和收購之間的主要區別在于,兼并是企業之間合為一體,而收購僅僅取得對方控制權。由于在實踐中,兼并和收購往往很難嚴格區分開,所以習慣上都將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簡稱并購。并購的程序一般來說,企業并購都要經過前期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四個階段。(1)前期準備階段企業根據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并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并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并購對象,并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進行初步的比較。(2)方案設計階段方案設計階段就是根據評價結果、限定條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標企業意圖,對各種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設計出數種并購方案,包括并購范圍(資產、債務、契約、客戶等)、并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稅務安排、會計處理等。(3)談判簽約階段通過分析、甄選、修改并購方案,最后確定具體可行的并購方案。并購方案確定后并以此為核心內容制成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談判的基礎;若并購方案設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并購方案設計遠離對方要求,則會被拒絕,并購活動又重新回到起點。接管與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后,進行接管并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程序的最后環節,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重要環節。并購的風險策略(1)了解目標公司價值和情況企業要合理確定目標公司的價值,降低估價風險。信息不對稱是產生目標公司價值評估風險的根本原因,因此,企業應在并購前對目標公司進行詳盡的審查與評價。企業可以聘請投資銀行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進行全面策劃,對目標公司的產業環境,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全面的分析,從而對目標公司的未來收益能力做出合理的預期。要小心被并購方財務報表上的漏洞,多留意表外內容,是否存在未決訴訟、大宗擔保等預計負債,主要設施、關鍵設備是否被抵押等,以防資產不實風險。(2)看準時機,速戰速決企業一旦確定了并購目標,就要看準時機,該進則進,該退則退,運籌帷幄。不宜耗時費力,虛增并購成本,更有甚者,給目標公司鉆了空隙,功虧一簣。所以要果斷出擊,速戰速決。(3)統一公司戰略方向,妥善安置員工企業要防范營運風險和員工的安置風險,要從生產、技術、資源、市場等方面徹底融合,進行總體布局。另外,文化理念要統一,雙方在并購前的發展目標、崗位要求、管理方法都不一樣,并購后要統一到一個方向上來。最后,要妥善安置員工,對被并購企業的員工一視同仁,給予相同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會激發被并購公司員工的工作熱情,并購后的效益就可以得到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