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使用并且也總是在網絡中與他人進行金錢上的交往,這是很日常的行為卻也讓網絡詐騙罪發生的可能性逐漸增加,在沒有法律意識的情況下會有很多人覺得網絡沒有任何的監督而可以通過騙人的方式獲取他人的財產。那么,什么樣才算構成網絡詐騙罪?
一、什么樣才算構成網絡詐騙罪?
網絡詐騙罪的實質仍然是詐騙罪。
詐騙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象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為人主觀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至于詐騙財物是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第三人,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3.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如果詐騙數額較小,則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對某些特定的詐騙犯罪專門作了具體規定,如金融詐騙、合同詐騙等,對這些詐騙犯罪應當適用專門的規定。
[新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較早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總之,網絡詐騙罪離我們的生活非常的接近并且甚至有我們其中就已經可能構成了這項罪名,但是如果性質不是很惡劣而且沒有造成損失就不會被追究責任,但是一旦被國家機關發現就會被視為犯罪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