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權屬證明包括購房合同嗎
購房合同可以作為房屋權屬證明的輔助材料,出現房屋權屬爭議時,作為補充的證據。但房屋所有權還是以房屋產權登記和房產證為準。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所以房屋所有權的認定是以房屋登記和房產證為準的,但在房屋權屬***時,房屋買賣合同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使用。